发布时间:2023-11-15 16:08:31 阅读量:
baet365官方网站经查明,当事人在2022年10月起生产标有“ MICKEYMOUSE”标识及米奇图案的服装610套baet365,购进原材料费用为7283.5元,平均每套11.94元。上述服装均通过阿里巴巴平台进行销售,销售价格设置为28元/套,实际销售成交每套单价从18.5元到28元不等。截止到2023年4月21日,标有“MICKEY MOUSE”标识及米奇图案的服装售出105套,剩余服装均被本单位执法人员扣押。当事人在1688平台网店售出105套销售总价为2562.9元,以当事人基础定价的 28 元/套计算,现场货架上发现的涉案商品货值为14140元,加上已销售105套的金额,本案涉案商品货值共16702.9元。当事人因销售上述涉案服装baet365,扣除相关材料及人力成本共获得利润1309.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baet36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详见《财物清单》〔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强字113号);二、罚款5000元;三、没收违法所得130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