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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et365官方网站新中娱—数字音乐版权侵权行为多元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9 06:23:31    阅读量:

  baet365网络平台服务商在未经权利主体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作品发布在网络空间中,从而达到盈利目的。这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侵权行为。

  2014 年至2015 年7 月间,我国数字音乐市场“侵权之风”盛起: QQ、网易云、Kugou、“唱吧”、阿里等音乐服务平台先后提起5 起音乐侵权讼诉。数字音乐侵权行为涉及网络音乐平台、音乐播放软件方、K 歌软件方等众多相关者,最终导致多方利益受损。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网络音乐服务商之间的侵权行为日益严重。

  (三)网民的侵权行为。相较网络运营商而言,网民的侵权行为更为严重,而且范围更广泛,数字音乐、网络视频、电子著作等领域均有侵权行为发生。网民侵权主要有盗版和正版两种情况。其中,盗版现象主要发生在影视领域,即所谓的“枪版”。正版侵权,则是“相关人士”利用私人渠道将正版作品据为己有,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播。网民侵权行为主要是通过社交平台、新兴的云端存储等渠道发生,如以QQ、Wechat 为代表的即时通讯软件,以新浪微博领衔的信息分享平台,以及百度云盘、天翼云、360 云盘、微云等云端存储平台。这些通讯软件、分享平台与存储平台使得网民可以在著作权享有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资源发布到平台上。

  对音乐创作者而言,其版权得到了保护,收益就有了保障,自然就更有积极性投入到音乐创作和制作中去。传统媒介环境下,音乐传播通过电视台、电台或唱片形式,电视台和电台对版权保护比较到位,音乐创作者有较高的创作与传播积极性。互联网环境下,网民可以自由发布信息,中间把关环节缺失,使得各种音乐被传到网络平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网络免费听音乐。传统音乐传播渠道受到影响,网络上正规的音乐传播渠道也受到打击,也严重侵犯了音乐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打击了其制作音乐的积极性。音乐版权保护,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职业音乐创作者的利益,baet365官方网站起到增强职业音乐创作者积极性的作用。

  新媒体环境下,音乐传播主体已不只是传统媒体时代由职业的音乐制作人和专业媒体进行,作为音乐受众的网民也逐渐加入到音乐传播队伍中来。职业音乐传播面对没有版权保障的互联网环境,传播者会逐渐失去信心,而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发布音乐,几乎没有成本。因此,如果网络音乐版权得不到保障,会降低职业传播者的活力,音乐版权保护可以让网络音乐平台进行自我规范和约束,并同时规范平台上网民的音乐传播行为,使得音乐不再被免费、任意地到处传播,由此也保障了职业音乐传播人的权益。

  3.提高音乐接收者的热情。得不到版权保护的音乐传播,看似对音乐接收者有利,其不用付出成本就可以免费获取音乐。但是,这种免费的隐患是,大量低质量的音乐产品导致音乐艺术感的流失,也出现了一些以音乐的名义传播其他垃圾信息的情况,从而使网民在寻找音乐时需要耗费大量时间成本和精力。版权保护到位,baet365官方网站一方面可以使网络音乐平台把侵犯版权的作品和掺杂进来的各种音频清理掉,给音乐用户提供清朗的环境;另一方面,音乐用户也可以由此方便、准确获取想要的音乐,而不至于盲目搜索、下载。以百度音乐和酷我音乐为例,近年来由于版权逐渐得到保护,音乐质量明显得到提高。

  任何一个行业,法律都是维护其正常运行的基本底线,行业规范和约束的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网络音乐是互联网发展起来特别是新兴媒体壮大以后,才开始逐渐成为主流的,因此,很多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健全。比如,网民的创作上传网络后能不能有版权?网民上传已有成熟的音乐作品谁该负责任?不同音乐平台间的转载或恶意垄断行为怎么处理?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网络音乐空间就无法得到规范。

  在网络音乐版权市场上,存在很多不合理乃至违规现象。如,以远高于市价抢夺独家版权、哄抬授权费用、未授权使用音乐作品等,对市场的有序运行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对音乐作品的正常传播产生了一系列阻碍,同时也对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网络音乐产业是新兴的产业,音乐传播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恶性竞争会导致音乐市场的无序,对于产业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不利。

  3.网络音乐版权意识不强。自互联网出现以来,网络版权问题就一直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文学作品、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新闻作品,版权被侵犯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固然与网络是新生事物、版权法未能跟上有关,但也与人们版权意识不强密切相关。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了免费从网络里获得免费的新闻、电影、小说、图片、音乐,也因此认定,网络中的信息获取是免费的,甚至没有网络版权的概念。

  网络市场秩序的规范需要制度保障。一是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根据网络与网络版权的特殊性,对网络出版行为重新定义,制定数字版权相关法律,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明确版权所有人、作品属性及网络出版保护方式。二是在传统出版权利范围的基础上加入诸如“网络传播、合理的传播形式”等更为适用的权利内容,以及对出版所涉及的特殊问题作出更为细致、妥善的安排,并针对各种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近年来,网络警察在规范网络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打击网络犯罪上有较强的能动力,但是网络警察的职权范围仅针对网络犯罪。因此,可将网络版权保护也纳入网络警察的职责范围,设立“数字作品传播监管中心”,下设相应子部门,深入各大网络平台实施监管。baet365官方网站网络警察实时监控,覆盖面广、时效性强,能够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打击,有利于增强监管力度,有效加强网络版权的保护,从而有利于稳定互联网市场中的交易秩序。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与自由性,仅凭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作用,将其纳入到网络版权保护中来。制定并实施激励奖惩机制,对侵权行为实行严厉惩罚,对积极举报侵权行为的公众给予奖励。通过正激励与负激励,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网络版权保护中来,能够很好地限制侵权行为,提高网络版权保护的水平与管理效率。

  版权保护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大家的版权意识匮乏,没有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侵权行为才会频繁发生。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学校教育、社会宣传等传统手段和网络平台、自媒体等现代手段,加强版权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让公众了解维权的手段,明确侵权的危害,提高公众自制力,从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对于网络音乐版权保护来说,可在音乐网站广告栏设置电子宣传标语。

  (五)利用新技术手段,加强版权保护。可通过增加数字产品的权限设置来实施网络版权保护。目前数字出版领域常用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有数字加解密技术、数字指纹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数字水印技术等。早期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主要集中在资源使用的安全性和加密的管理方面,而目前新一代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则侧重于DRM 系统的权限管理,其版权使用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描述、交易、维护、监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