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3 13:35:31 阅读量:
baet365(记者 李晨阳 李敏杰 付振强)近年来,网络视听产品的版权交易日趋活跃,网络视听新媒体正成为潜力巨大的新兴版权产业。年初,以《狂飙》为代表的现象级电视剧的“出圈”让相关话题屡登热搜,与此同时,“片红是非多”引发的种种权属“争议”也让视听产业版权保护话题再次回归了大众视线日,由人民政协报社指导、人民政协网主办的“加强视听产业版权保护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主题座谈会在京举行。十余位与会嘉宾围绕“互联网视听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平衡用户体验和平台权益,促进会员经济助力互联网视听产业健康发展”“强化视听产业版权保护,构建多元共赢的版权保护生态”等议题进行交流研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产品层出不穷,互联网视听行业也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baet365官方网站”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记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认为,加强视听产业版权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要善于研究互联网视听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长期立法和近期专项重点治理目标。“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视听产业版权保护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网络视听行业近年来恶意侵权案例多发,同时存在侵权样态复杂化、违法成本低廉化的现象,首播利益消耗严重,baet365官方网站大大增加了维权成本。”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孙宝林表示,要强化全社会的版权意识,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版权,激励创新的浓厚氛围,与此同时建立版权信用体系,采用自愿登记原则,为数据确权。
“视听产业从内容生产上带来了更多版权界限上的模糊,这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一些不可回避的难点,而人类自身的成果创新和维护,是一个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岩认为,“我们要针对视听产业版权领域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探索版权保护领域中的新思路、新办法。”
谈起视听作品版权保护,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长、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张建国也有着深刻的体会,“版权保护问题说来已久,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之后,版权问题亟待进一步随着社会发展而给予解决。”他认为,首当其冲的是要明确视听产权保护的范围和界定,平衡好用户体验和平台权益,其次要继续细化版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确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影学院原党委书记侯光明认为,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的普及和版权法律意识的建立,完善法律体系,建立更为严格有效的保护机制;提高技术手段加强影视内容的监测和保护;增强影视版权国际宣发意识,不断拓展和优化影视作品的海外版权发行;发挥好行业组织作用,协调产业链相关制度,便捷授权许可,维护行业健康发展,助力主流文化传播。
在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郭媛媛看来,视听产业走上正轨后,产品变现越来越依靠视频质量本身,用户在逐步习惯付费观看的同时,对消费视频的产品质量必然提出更高要求。她认为,为促进网络视听产业更好发展,需要在成果表现、生产制作、价值追求、行为驱动等方面更好定位、着力,做好作品和产品的关系平衡、专业和自制的关系平衡、内涵与流量的关系平衡、社会与资本的关系平衡。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在线上发言时建议,将网络视听作品做进一步区分,及时吸收司法实践有益成果,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使广大创作主题更好的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依法用权,用好产品保护的著作权,进一步激发视听产业活力。他建议通过创新司法手段,加大治理侵权的力度,“加强合法宣传和价值引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故事、讲清法理,最大限度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国内的部分宣传机构在向境外推介招商、旅游等的时候,使用了很多媒体资源,这些图像在使用的时候,更单纯的追求对外宣传效果,而忽视了这部分作品的知识产权权利。”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殷强为此建议,增加对境外输出作品的管理,建立中国在海外落地的视听产品全球追踪系统,相关设备厂家在工艺上增加图像短视频产品的特殊标注,在出境前做一个注册。
“以往的传统作品很明确,但网络视听作品却具有碎片化特点。”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张立认为,网络视听版权保护是世界共同面临的课题,作者与读者之间的界限被打破,人人都可能是生产者、baet365官方网站传播者,作品确权的边界问题需要进一步精准解释。“网络视听作品版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原创,其本质上也是利益关系的平衡。因此,要进一步平衡人与人之间、产业链之间的利益关系,要有利于创新,有利于所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这也是版权保护的使命与初衷。”
“内容是网络视听产业安身立命的根本,版权保护因此成了重中之重,”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副会长李巍表示,“由于作品内容成本较高,前端内容创作不可标准化,量产较困难,加上播出效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导致互联网平台在针对用户运营时有很大局限性,面临中小网站盗版、低价会员倾销、短视频打着二创名义实为侵权等风险。对于网络视听产品的产权保护研究,应围绕内容的生产、宣发、播出以及价值变现整个链条,进一步促进版权意识的提升,建立先授权、后使用的规则,明确素材使用合理时长的行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