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5 00:57:59 阅读量:
baet365《证券日报》社全资子公司《证券日报》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证券日报》报纸及《证券日报》社旗下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日报网()、微博、微信、APP及其他公众平台所发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作品的版权事宜。
2、《证券日报》及《证券日报》社旗下证券日报网()、微博微信、APP及其他公众平台所发表的注明“来源:证券日报”或“来源:证券日报网”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音视频等内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未经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擅自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及以任何其他方式抄袭、复制。
3、经授权转载的媒体、网站或个人,应在作品标题下方明确注明作者及注明“来源:证券日报”或“来源:证券日报网”,不得采用引人误解或可能混淆文章出处的注明方式baet365。
5、经授权转载时不得擅自修改标题(包括小标题)或断章取义。引用时须注明“据证券日报(网)报道”。
6、未注明“来源:证券日报”或“来源:证券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拟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向权利人支付版权费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
7baet365、我社已建立了专业的版权信息监测系统,将视具体情况,定期向侵权我社版权的相关责任人发送书面通知,或在我社的内容平台对侵权责任人发布警示公告。希望相关责任人积极与我社取得联系,洽谈处理后续解决方案。联系电线baet365、如版权侵权责任人未在合理期限内积极主动联系本报处理后续事宜的,我社将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进一步的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及地方的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